湖南建筑加固工程公司認為建筑橋梁工程由添加劑引發(fā)的裂縫的2個原因因素包括:
1.建筑橋梁工程混凝土錯用外加劑,或不當使用外加劑,或采用劣質外加劑產品,摻用后沒有起到應有的作用,如摻入早強劑的混凝土不早強,摻入抗凍劑的混凝土不抗凍等,都直接影響到橋梁構件的質量,造成混凝土強度降低,產生裂縫。
2.混凝土(商品栓)沒有檢查計量的準確性,如外加劑摻量過大,使混凝土的拌和物不會硬化,造成構件破壞。
廣西建筑加固公司認為添加劑引發(fā)的裂縫處理方法包括:建筑工程裂縫處理一定要經檢測,混凝土強度滿足設計要求時,可采用向縫隙內灌注環(huán)氧樹脂的方法修復,可使其恢復原有的功能和防止鋼筋銹蝕。